根据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〈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**方案〉的通知》(厅字〔2009〕24号),设立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,正厅级建制,为省政府直属机构。
tag标签:key1key2关键字3